日期:2023年10月11日 项目编号:hkjd-2023-034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处置条件,拟对其进行公开询价处置。
二、项目基本情况与处置范围
(一)项目概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作业区因聚丙烯茂金属催化剂项目已暂缓,项目重启时间无法确定,为该项目采购的丙烯脱硫/co2塔和丙烯脱水/脱醇塔处于闲置状态,为减少损失,以不低于原采购价格,拟对该项目的闲置物资进行公开处置。
(二)处置闲置物资范围及其他相关要求:
处置物资明细见下表:
闲置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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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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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脱硫/co2塔(精制塔d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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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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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脱水/脱醇塔(精制塔d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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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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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价(收入): 149万 。
交货地点1:黑龙江省大庆市聚丙烯作业区龙凤炼油厂院内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执行固定总价,单价含货款、运输车辆费用、运费、装卸费、人员等其它所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成交单位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单位凭借成交通知书与我公司签订闲置物资处置合同,将成交总金额以电汇的形式汇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内,成交总金额缴纳完毕后,我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13%),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项目联系人:杨 媛 k8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0459-6280225
聚丙烯作业区现场联系人:牛铭韬 k8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0459-6756374
三、处置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委托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询比价处置。
四、公告发布形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计划公告周期为3天。
五、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资质的企业(不接受个人),报名单位需提供原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我方有权利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报名或成交资格。报名单位应当对资格证明文件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3日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机动工程部103,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三)报名形式:。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递交或邮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报名表;
(五)报名联系人:杨媛 电话:0459-6280225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3日16: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八、技术要求:
本次处置提供设备原始资料。
九、处置方式:成交单位按我公司的安排,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由我公司人员带领到指定区域进行拉运。
处置过程中,成交厂家需配备合理的车辆、人员及器械,涉及到设备吊装用的吊车/自备吊车辆所需资质及起重人员的配备需满足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油厂及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十、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汇款信息:
开户行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30600702847820x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0905063509245012079
地址电话:大庆乙烯兴化北街8号 0459-6280225
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闲置物资处置合同。
十一、附件:
附件一:闲置物资处置合同范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与调整)
附件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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