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0月31日 项目编号:hkjd-2023-038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消防水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施工物资消防器材类物资的采购。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订货通知后1个月内供货,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最高限价:98.6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使用情况说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消防水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施工物资。
供货需求说明: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和交付数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计算数量以我公司实际接收数量为准,货到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
质保期:一年。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在卖方对标的物生产制造期间,买方可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项目联系人:杨 媛 k8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0459-6280225
三、采购物资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详见附件一《消防器材类物资采购明细》
四、采购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委托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询比价采购。
五、拟采用评标方法及标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公告发布形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计划公告周期为3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是中石油网内合格制造商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相应行业、相应产品要求的资质
(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证明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中石油网内合格制造商证明材料(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截图)。
(七)投标人近两年内(2021年10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份消防器材类应用业绩。附用户清单、k8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项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须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国外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八、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消防器材类详细设计技术标准》
九、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日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机动工程部103,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三)报名形式:。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应行业、相应产品要求的资质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证明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中石油网内合格制造商证明材料(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截图,准入产品包含标的物)。
7、投标人近两年内(2021年10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份消防器材类应用业绩。附用户清单、k8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项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国外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8、报名表。
9、商务技术响应及偏差表。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均须加盖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五)报名联系人:杨媛 电话:0459-6280225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日16: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六)报名者资质审核通过后参加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报价。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向下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作为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收入户:0905063509245012079
2、质量保证金:成交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并安装达到要求后12个月或到货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十二、附件
附件一:《消防器材类物资采购明细》
附件二:《消防器材类物资详细设计技术标准》
附件三:合同文本(见附件合同范本和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附件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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